离婚后精神损害是不是可以要求赔偿
一、离婚后精神损害是不是可以要求赔偿
离婚后精神损害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小编提醒您,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过错,另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情形的,一方提出离婚时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精神损失费。
二、离婚时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包括什么
1、须有法定违法行为。配偶一方实施了违背《民法典》的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
2、须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即精神利益的损害和精神创伤,是有过错的配偶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违法行为致使离婚,造成过错方肉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
3、须有因果关系。配偶一方实施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违法行为,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并造成无过错方配偶遭受精神损害的直接原因。
4、须有主观过错。就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过错而言,一般过失是不能构成的,只有在重大过失和故意的情况下方可构成。而这里的重大过失是指,侵权人违反夫妻间基本的注意义务,即侵权人完全可以预料到自己的行为将夫妻关系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而怠于注意并不为相当准备。
三、离婚后精神损害赔偿欠条有效力吗
离婚后精神损害赔偿欠条有效力。欠条涉及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欠条有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