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损坏公私财物治安处罚立案标准,损坏公私财物治安处罚是什么

  一、损坏公私财物治安处罚立案标准

  损坏公私财物治安处罚立案标准是: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被公安机关发现,或者公安机关接到他人的报案、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并且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就应当予以立案。

  二、损坏公私财物治安处罚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的治安处罚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损坏公私财物属于刑事案件吗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