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有一个女儿还能收养孩子吗

  一、有一个女儿还能收养孩子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二、收养手续怎么办

  办理收养手续的具体方式为:当事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书面收养协议等材料,前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核准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三、收养关系成立产生的效力

  收养成立的效力,是指收养关系成立后所产生的一系列民事法律后果。依据中国法律的规定,收养成立后,会形成如下效力:

  1、养父母与养子女间产生拟制直系血亲关系。

  2、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直系或者旁系血亲关系。

  3、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

  4、关于养子女的姓氏。法律规定:“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