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强拆是否属于行政强制

  一、强拆是否属于行政强制

  强拆可能属于行政强制。强拆包括了司法强拆和行政强拆。司法强拆不属于行政强拆执行,行政强制拆除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司法强拆是由司法机关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而司法强拆的主体是法院而不是行政机关,所以司法强拆不属于行政强拆执行。行政强制拆除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是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相对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其履行义务,实现行政决定内容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行政强制执行具有哪些特点

  行政强制执行具有以下特点:

  1、行政强制执行以相对一方的个人、组织不履行行政义务为前提,在一般情况下,这种不履行还必须有不履行的故意。不履行行政义务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从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另一种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必须履行的义务。

  2、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迫相对一方履行行政义务,直接影响着相对一方的权益,因此,强制执行的内容与范围应以行政义务为限,以最小损害相对一方权益为原则。

  三、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是哪个部门

  小编提醒您,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是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

  行政机关是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国家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生活秩序,及时打击一些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许多法律、法规都赋予某些行政机关具有执行权。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对抗拒执行的,强制执行。

  依照这一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拒不履行拘留决定的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机关就是公安机关,也就是说公安机关具有行政拘留的执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