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领养孩子的要求和条件

  一、领养孩子的要求和条件

  领养孩子的要求和条件如下: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另外,如果是单身男性收养女性的,两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一般情况下,单身的人只能领养一名小孩,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1名的限制。

  二、收养孩子可以不办理登记手续吗

  不办理手续不可以收养孩子。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小编提醒您,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据此规定,收养必须登记,未经登记不成立收养关系。收养关系的有效成立,需要有符合法律规定收养条件的收养人和送养人签署收养协议,并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收养协议是由收养人和送养人之间签署,被收养的孩子属于收养法上规定的养子女。

  三、领养孩子协议书怎么写

  1、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及相互关系;

  2、收养的原因;

  3、共同送养人、共同收养人的意思表示;

  4、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意思表示;

  5、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的权利与义务;

  6、收养开始的时间;

  7、共同送养人、共同收养人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在协议书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