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领养孩子的政策

  一、领养孩子的政策

  领养孩子的政策: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小编提醒您,收养人需要具备的条件有: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

  二、收养孩子有继承权吗

  收养孩子有继承权。收养孩子继承权具体规定如下:

  1、养子女应当作为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收养登记办理方案

  收养登记办理方案:收养人和送养人依法订立收养协议后,携带带本人身份证、书面收养协议等材料,前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经依法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