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养子女和继子女继承的区别

  一、养子女和继子女继承的区别

  养子女和继子女继承有如下区别:

  1、继子女,继承继父母财产的前提,是继父母对其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而且,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并不影响他们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这是继子女与养子女继承权最大的不同之一。

  2、养子女,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完全适用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且养子女不能再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但是亲生父母赠予财产的除外。

  除此之外,二者还有如下区别:

  1、法律关系的产生

  继子女的形成是婚姻关系。而养子女的形成是收养关系。

  2、与亲生父母的关系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权利、义务可能是双重的,也可能是单一的。

  收养关系建立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而与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终止,即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始终是单一的。

  二、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么

  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而养子女属于法定拟制血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由此可见,养子女是可以代位继承的。小编提醒您,代位继承人有负担能力却不赡养老人的,在继承时可能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三、养子女成年后可以解除关系吗

  养子女成年后可以解除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可知,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