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拆迁补偿安置诉讼时效规定

  一、拆迁补偿安置诉讼时效规定

  拆迁补偿安置诉讼时效规定适用行政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种类有哪些

  小编提醒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种类有:

  1、采取货币补偿方式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从该协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来看,被征收人以放弃房屋所有权为代价,取得相应的一定数量的货币,而征收主体则以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为对价,享有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是一次性了断的补偿方式。

  2、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从该补偿方式显示的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内容来看,征收主体的义务是以自行建造的房屋或者购买的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给被征收人,以此为对价而取得被征收人所有的房屋;被征收人则以丧失其所拥有的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为对价,来换取征收主体提供的房屋所有权,同时对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与所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多退少补。

  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法律特征

  1、属于法律行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

  2、法律平等性。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是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即一方从对方获得某项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

  3、合法必须性。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

  4、具有法律效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