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缺席审理法条依据

  一、缺席审理法条依据

  缺席审理法条依据如下: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131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缺席裁决怎么处理

  小编提醒您,缺席裁决的处理如下:

  1、缺席判决后,被告人应该依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如果对方不履行,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民事案件的缺席判决是指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官会根据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和证据依法审判。

  三、被告人缺席判决后可以在申诉吗

  被告人缺席判决的可以申诉。小编提醒您,法院下达判决后,如被告不服判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诉,与是否缺席审判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实际上,被告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能证明原告陈述的事实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那当初被告也就不会无缘无故的不出席庭审活动了,不出席庭审活动的,说明被告方也知道,原告陈述的事实是属实的,被告可以申诉,但没有任何证据,法院不会启动申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