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制合同工属于编制吗
一、聘用制合同工属于编制吗
聘用制合同工不属于编制。
聘用合同制不是事业编制。聘用合同制是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确立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制度。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实行聘用合同制的目的,是为了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为了保障学校和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中央要求,逐步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探索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的具体办法现在的事业单位,有事业编制、聘用合同制、临时工等多种身份,管理和执行方面的问题非常突出。实行统一的聘用合同制,将改变这样的状况。
二、聘用制与编制的区别
小编提醒您,聘用制与编制有如下区别:
1、稳定性区别
正式编制员工极其稳定,享受单位较多福利,基本上不犯大错误,不会被开除。聘用制不稳定,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待遇不同
聘用制一般待遇都不如正式编制,福利也没正式编制的好。编制工资待遇要好得多。正式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按政策规定及上级部门规定执行;合同制人员参照正式编人员标准执行,但实际上低很多或缺项。
3、调动升迁
正式编制人员可以提任副科级职务;合同制人员不可以。事业单位聘任制干部是没有编制的,类似于合同制职工,但福利待遇肯定是按照事业单位的,如果是公务员单位里的聘任制,如法院的聘任制书记员职位,那是按照公务员的待遇。
三、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如下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
聘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等,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2、适用对象不同
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
3、试用期的期限不同
聘用合同的试用期可以为12个月,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