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解决拆迁纠纷裁决
一、怎么解决拆迁纠纷裁决
拆迁纠纷裁决由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解决,其收到申请后需要在10日内下达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下列情况不予受理:
1、被拆除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有争议的;
2、对协议无异议而不履行的;
3、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被申请人收应裁通知十日内,应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据。被申请人逾期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裁决程序的正常进行。
二、拆迁纠纷裁决书要写明什么内容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3、裁决的依据、理由;
4、根据行政裁决申请需要裁决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5、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及申请复议期限、起诉期限;
6、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名称、裁决日期并加盖公章。
三、拆迁纠纷可以起诉吗
拆迁纠纷可以起诉,法律规定,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拆迁纠纷起诉流程是: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