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复议期限有多长

  一、行政复议期限有多长

  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二、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行为有哪些

  小编提醒您,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行为有: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决定。对这些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诉。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

  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例如讯问刑事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检查、搜查等;

  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例如行政法规、规章等;

  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7、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

  8、其他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

  三、行政复议的特征

  行政复议的特征:

  1、行政复议是针对行政机关的法律行为,而不是针对国家行政机关;

  2、行政复议是针对具体的行政行为;

  3、是针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并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