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涉外合同如何确定应诉管辖

  一、涉外合同如何确定应诉管辖

  涉外合同确定应诉管辖是指受诉法院对案件不一定有管辖权,但基于被告的应诉而确定了其对案件的管辖。这种管辖的确定原则与国内合同诉讼的管辖确定原则有很大不同。国内合同诉讼的管辖一般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可以选择确定管辖。但在涉外诉讼中的应诉管辖与选择管辖不同,在国内诉讼中是不能实行的。应诉管辖的管辖法院不是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之前确定的,法院的管辖权也不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一致意思表示而取得的,而是一方当事人起诉后,对方当事人以应诉的方式自愿接受受诉法院管辖的制度。虽然应诉管辖不是当事人事先协议确定,也不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但是它同样是以当事人的意志为前提的,这种确定管辖的原则也是国际上公认的,我国民事诉讼法亦对此予以确认。

  二、涉外合同的审核要点有什么

  1、主体必须合法,必须是享有对外经济经营资格的对外贸易经营者;

  2、委托代理的代理人必须在核定的经营业务范围内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外贸事项对外签订合同;

  3、合同内容尊重国家主权,不得订立任何有损于我国国家主权的涉外合同;

  4、遵守有关国际交往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国际条约。

  三、涉外合同撰写要注意哪些事项

  1、正确理解和使用合同的形式。涉外合同订立的形式有口头和书面两种,使用哪一种要看国家法律的规定。小编提醒您,通过信函、电报、传真达成的协议,也要签订确认书,才会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

  2、坚持使用书面合同的原则的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简化合同格式和内容。选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