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院被执行执行标的是什么意思

  一、法院被执行执行标的是什么意思

  法院被执行执行标的意思是指一个案件的执行目标。通常由判决或者调解书的内容来,可能是金钱,也可能是行为。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执行管辖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标的的特点

  1、执行标的具有非抗辩性。是指人民法院依执行根据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不要求债权人充分举证证明,也无需法院查证证明某项财产确实属于债务人所有或支配,更无须在执行程序中进行言辞辩论确认财产系债务人所有,人民法院即可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2、执行标的具有法定性。是指在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应依据执行根据所确定的给付内容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执行,非依法定程序不得中止执行或改变、撤销执行根据,不得变更执行标的或停止对执行标的的执行。执行标的的法定性是由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定性和拘束力的性质决定的。

  3、执行标的多样性。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是执行根据的多样性。执行根据是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制作法律文书的主体不仅有享有国家审判权的人民法院,而且还有公证、仲裁机构以及行政机关。

  (2)是执行标的内容的多样性。如上所述,执行标的内容,不仅包括财产、人身,而且还包括行为。财产,包括债务人现有的财产、债务人可取得的财产,以及债务人非法处分的财产和执行根据限定的财产;行为,包括可以替代的行为和不可替代的行为;人身包括人之身体和人之自由。

  4、对执行标的采取强制措施的多样性。

  5、对执行标的执行的有限性。小编提醒您,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民事执行标的只能是一定的财产和民事行为,不包括人身。二是对财产的执行有一定的范围。对于第一层含义的不同观点上文已述。对于第二层含义学术界无争议,一般认为,对债务人的财产原则上都可以成为执行标的。

  三、法院强制执行方式有什么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