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起诉开庭时间可以改吗

  一、起诉开庭时间可以改吗

  起诉开庭时间可以改。

  提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延期开庭,经法院审查同意后,法院可以另行安排开庭时间。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经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

  如果事情确实是法院更改开庭时间,可以持立案通知书及缴费单据,向该法院监督部门或者院长信箱反映。如果没有答复,也可以向检察院民事审判监督科反映。

  二、起诉开庭原告不到场怎么办

  1、原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照自动撤诉处理。

  2、小编提醒您,如果原告向法院说明了情况,法院一般会考虑的,从谨慎的角度出发,法院不会轻易认定原告撤诉。

  3、按照撤诉处理后,视为原告没有起诉,原告可以就同一事实同一理由再次起诉。

  三、诉讼时效的法律特征

  1、具有法定性,诉讼时效期间是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限。超过该期限以后,当事人的民事权利的效力就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2、具有强制性,禁止当事人通过约定排斥时效规范的适用。禁止当事人违反时效的规定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

  3、体现了义务人的时效利益,是指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以后,权利人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义务人因此可以不履行义务,继而获得其本来不应该获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