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包括
一、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包括
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包括:
1、已过追究时效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本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轻微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流程是怎样的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三、行政处罚种类共有哪些
1、警告、通报批评等声誉罚;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财产罚;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等能力罚;
4、以及行政拘留等人身自由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