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本范文
一、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本范文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网某某,男,1973年9月3日出生,汉族,住四川大竹县高家镇大碗村9组,身份证号xxxxxxxx。
被申请人:四川大竹县某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太,系公司总经理。
案由:双倍工资、经济补偿、养老保险纠纷
劳动仲裁请求: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90000元(30月×3000元/月)。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8000元(3000元/月×3月×2倍)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06年3月至2010年7月26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事实及理由:申请人于2008年3月到被申请人公司从事瓦检兼安全管理工作,工资实行底薪加提成方式,每月工资总和均在3000元以上,2011年7月6日被申请人无故单方口头通知解雇申请人,并不再安排申请人工作,后在申请人的要求下,被申请人于7月26日向申请人发出书面开除通知,并安排了申请人做离岗身体检查。申请人从到被申请人公司工作以来,被申请人没有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参加养老保险,为此,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提出申请,望依法裁决。
此致
某某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xx年x月xx日
申请人:网某某
二、工伤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
申诉人:XX,男,汉族,198X年X月X日出生
身份证号:
住住址:
通讯方式:
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
被诉人: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XX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
通讯方式:
被诉人:四川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XX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
电话:
申请事项:
(一)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二)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三)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2520元。
(四)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2008年2月26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五)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22000元的赔偿。
(六)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七)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09年2月致2009年11月的加班工资24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08年2月XX应聘到四川XX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职位为电焊工,月基本工资为2000元,公司承诺一个月后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其购买职工基本社保。2009年3月XX被四川XX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四川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工地上工作,2009年11月14日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约4米处跌落致左足受伤,送成都第一骨科医院被确诊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2010年6月8日被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劳鉴字[2010]2457号)评定为工伤伤残9级。2010年5月3日经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被鉴定人XX后续医疗费用还需人民币7000元”。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被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被诉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52362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2000元的赔偿(即11月的工资赔偿)。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两个半的工资补偿共计5000元。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
此致
成都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2010年7月26日
附: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2份
2、《证据清单》一份
三、仲裁申请书应载明哪些事项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