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规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规定是2017年正式实施的一项规定,该规定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申请纳入名单库的,其提供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全面展示司法拍卖信息的界面;
2、具备本规定要求的信息公示、网上报名、竞价、结算等功能;
3、具有信息共享、功能齐全、技术拓展等功能的独立系统;
4、程序运作规范、系统安全高效、服务优质价廉;
5、在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广泛的社会参与度
二、网络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职责
网络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如下职责:
1、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并保障安全正常运行;
2、提供安全便捷配套的电子支付对接系统;
3、全面、及时展示人民法院及其委托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的拍卖信息;
4、保证拍卖全程的信息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安全。
三、网络司法拍卖保证金数额如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