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纠纷必须在中院吗
一、涉外纠纷必须在中院吗
涉外纠纷不是必须在中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案大的涉外件才需要由中院进行审理,如果是一般的纠纷,可以由基层法院审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涉外纠纷需要外国法吗
小编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实行集中管辖的涉外民商事案件实际上仅限定涉外商事案件,涉外婚姻、家庭、人身权损害赔偿、劳动关系等传统的涉外民事案件不实行集中管辖。发生在与外国接壤的边境省份的边境贸易纠纷案件,涉外房地产案件和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也不属于实行集中管辖的范畴。
三、涉外离婚纠纷财产如何分割?
涉外离婚如涉及财产分割的,一般应注意如下几点:
1、涉外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应均等分割。
2、实践中,涉外离婚案件中涉及的国外不动产相较内地居民离婚案件更多,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国外不动产,如果不动产位于国外且双方不能达成合意的,我国大部分法院倾向于不予处理,那么当事人需要另行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3、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考虑双方当事人分居在国内外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割,差额部分,多得财产的一方应补偿另一方。
4、在国内不动产的处理上,一般应归国内居住一方当事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