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部队现役军人离婚程序

  一、部队现役军人离婚程序

  部队现役军人离婚程序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协议离婚的程序:

  1、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写成离婚协议书。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的程序: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但是首先要军人一方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到民政局或者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破坏军婚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破坏军婚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2、客观方面,行为人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规定,行为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本罪。

  三、破坏军婚罪的行为包括哪些

  小编提醒您,破坏军婚罪的行为包括:

  1、重婚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

  2、同居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

  3、通奸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夫妻关系破裂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