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工程招标流程有哪些

  一、工程招标的流程

  工程招标的流程如下:

  1、评标,评标办法应当结合招标内容,综合考虑技术、价格、业绩、服务等因素。工程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招标的服务费用报价不应作为评标的最主要因素。

  2、开标,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开标,不参加不予以开标并对开标结果不予以确认。

  3、开标后,工作小组对各投标书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复核审查,确认投标书是否合格。

  4、评标过程要保密,并且应按评标办法对合格投标书及投标单位进行客观地分析、评价,提出评标报告,推荐拟中标单位。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中标单位应当按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者提供银行保函。

  6、工程合同的签订程序:

  7、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借故拒签合同或拒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结果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或由出具保函的银行兑付投标保证金;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拒签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

  8、招投标双方因前款规定而发生争议的,可向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机构申请裁决。

  投标单位发现招标中有失公正或不正当行为的,可向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申请核查。

  二、工程招标的原则

  工程招标有以下原则:

  1、公开原则。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必须具有高度的透明度。小编提醒您,将招标投标活动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中,也为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提供了重要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开是公平、公正的基础和前提。

  2、公平原则。要求招标人一视同仁地给予所有投标人平等的机会,使其享有同等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不歧视或者排斥任何一个投标人。按照这个原则,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政府部门工程招标时间

  政府部门工程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时间不应少于5个工作日。政府采购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