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工地的合同如何签

  一、工地的合同如何签

  工地的合同的签订具备以下条件的,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

  1、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工地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工地合同的内容: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工程的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的质量、造价、拨款与结算;以及竣工验收等。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三、工地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小编提醒您,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申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行为人可以不通过调解,直接诉讼或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