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具备哪些优势
一、仲裁具备哪些优势
仲裁具备的优势如下:
1、自愿性。提交仲裁须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是否仲裁、由哪个机构仲裁、仲裁什么事项、仲裁员等。
2、公正性。
3、及时性。
4、经济性。仲裁可以及时地解决争议,减少当事人在时间和精力上的消耗,从而节省费用。
5、保密性。仲裁不公开进行,有利于保护商业秘密,维护商业信誉。
6、强制性。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否则权利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仲裁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自愿原则。这是仲裁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必须双方自愿,并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当事人双方有权自愿选择仲裁机构;
(3)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员由当事人自愿选任;
(4)当事人有权约定仲裁程序中依法可约定的事项。小编提醒您,仲裁法规定了许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如当事人可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可约定是否开庭仲裁、是否公开仲裁、是否进行调解。
2、仲裁独立原则。
3、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决经济纠纷原则。
4、不公开审理原则。
三、怎样选择仲裁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
(三)曾任审判员满8年的;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仲裁委员会按照不同专业设仲裁员名册。
由此可见,仲裁员的选择有法律规定的标准,组成仲裁庭需要按照该标准选择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