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违法案件办案期限
一、行政违法案件办案期限
行政违法案件从立案之日起是三十天。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二、行政案件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小编提醒您,行政案件证据种类包括: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4、证人证言;
5、受害人的陈述;
6、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7、鉴定、检测结论;
8、勘验、检查笔录。
证据的多少与清楚地证明待证事实和诉讼主张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却是形成这种因果关系的一个必要的条件,如果一个证据能够证明待证事实或者诉讼主张成立,一个证据就是充分的;如果不能,则需要其他证据补强,直到证明待证事实和诉讼主张成立为止。
三、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程序时限
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程序时限为两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生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