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是怎样的
一、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是指依据具有国际水平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经过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形式,证明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制度。
产品质量认证与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区别主要是:
(1)认证的对象不是企业的质量体系,而是企业生产的某一产品;
(2)认证依据的标准不是质量管理标准,而是相关的产品标准;
(3)认证的结论不是证明企业质量体系是否符合质量管理标准,而是证明产品是否符合产品标准。
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对符合认证标准的产品颁发认证标志,便于消费者识别,也有利于提高经认证合格的企业和产品的市场信誉,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以激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同时,由作为第三方的认证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认证,已成为许多国家保证产品质量的一种普遍做法。经过质量认证的产品可以方便地进人国际市场,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
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类别
1、强制性产品认证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CCC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或3C认证,它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
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以《产品质量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标准化法》等法规为基础建立的,并在《认证认可条例》中正式给予法制化。采用的方式是国际通行的产品质量认证的方式,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机构的认证证书,没有按照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经营服务机构使用。
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包括家用电器、汽车、安全玻璃、医疗器械、电线电缆、玩具等产品。
CCC是我国强制规定各类产品进出口、出厂、销售和使用必须取得认证,只有通过认证的产品才能被认为在安全、电磁兼容性(EMC)、环保等方面符合强制要求。CCC标志的图案由基本图案、认证种类标注组成(图1)。
2、自愿性产品认证
自愿认证指由国家认证认可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的认证制度,经批准并具有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统一的认证标准、实施规则和认证程序”开展实施的认证项目。自愿性产品认证通常是依据标准对产品的全部性能进行认证,这种认证遵循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自愿性产品认证具有指导消费者选购性能优良的商品,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全面提高产品性能和提高企业持续稳定生产符合标准要求产品的作用。
CQC标志认证是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开展的自愿性产品认证业务之一,以加施CQC标志的方式表明产品符合相关的质量、安全、性能、电磁兼容等认证要求,认证范围涉及机械设备、电力设备、电器、电子产品、纺织品、建材等500多种产品。CQC标志认证重点关注安全、电磁兼容、性能、有害物质限量(RoHS)等直接反映产品质量和影响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指标,旨在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国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