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工程质保期限是多少年

  一、工程质保期限是多少年

  工程质保期限是两年。法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

  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

  1、质保期为6至24个月,保修期限为2至5年;

  2、质保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保期可由当事人自主约定,保修期限则由法律直接规定;

  4、质保期是发包人预留及返还质量保证金的期限,保修期质量保证金无关。

  三、工程都要约定质保金吗

  小编提醒您,在合同中都会约定质保金的金额,用做保证与保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

  第六条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