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一、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标准
首先是规模上的标准:
(一)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大于5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二)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大于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三)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大于5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其次是纳税人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方面的标准:
(一)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纳税人识别号是什么
纳税人识别号,是由字符组成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识别代码。需要发放纳税人识别号的有,扣缴义务人、临时纳税登记人、以及代扣代缴的自然人纳税人。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
1、工业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
2、商业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
3、银行开立结算帐户;
4、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5、在国家税务局办理了税务登记,并取得税务登记证;
6、有专门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专门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应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证或具备会计员以上职称的可以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明;
7、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和现行会计制度的要求一般纳税人必须设置如下基本帐户,按有关增值税核算规定准确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及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
8、能按税务部门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正确编制《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增值税纳税申中报表及其他有关报表资料。
9、被税务机关列为重点税源户的企业必须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准确的向税务部门报送专门的数字资料。
10、能按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的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