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养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被收养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被收养人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收养的对象,是为了有利于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和培养亲自感情,从而促使收养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2、被收养人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这里的“孤儿”是指父母双亡的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弃婴和儿童”是指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丢弃而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3、收养年满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因为他们已经初步具备了判断、辨明一些事务后果的能力。因此,收养他们时应当征求、尊重其本人的意愿,取得其同意,这样才能更好的建立和睦的养父母子女关系。
二、收养人的年龄条件是什么
收养人的年龄条件如下:收养人应当年满三十周岁,如果是收养异性子女的话,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差应该在40周岁以上;如果收养的是亲戚家的小孩的话,则不受该年龄的限制。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三、被收养人成年之后,会自动解除收养关系吗
被收养人成年之后,不会自动解除收养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收养人存在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违法行为,或当事人关系恶化等情形,收养人和送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并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即可判断,收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