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案外人可以提执行异议吗

  一、案外人能提出执行异议吗

  案外人能提出执行异议。案外人与执行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提出执行异议要符合什么条件

  1、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应当是案外人。案外人是指执行案件当事人以外的因执行行为而认为自己权利受到侵害的第三人。

  2、提出执行异议的时间应当是在执行过程中,即执行程序开始后至执行结束时。

  3、异议的理由应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拥有所有权或者其他能排除执行其他物权(如质押权、抵押权、留置权等)。

  4、一般应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

  5、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负有举证责任。小编提醒您,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必要的证据加以证明,阐明事实。此外,案外人提出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三、执行异议申请后法院一般怎么处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