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年社保体系有哪些新进展?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之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卫计委、社保基金会等多个部门和单位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措施。

  2015年8月27日,上述相关改进工作情况,即国务院办公厅转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简称国务院落实审议意见报告)印发至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供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参阅。

  透过报告,我们可以看到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在许多方面都取得新的进展和突破,比如,养老金“并轨”、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调、看病就医负担减轻、社会救助扩面、投入持续加码……

  养老保险“并轨”

  过去,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其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企业单位实行“缴费型”统筹制度,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在此基础上,我国就逐渐形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养老“双轨”模式。这种“双轨”模式,造成制度不统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员流动,同时社会上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缴纳养老保险费而待遇水平相对较高议论颇多,反响强烈。

  在近年举行的全国人代会会议上,养老保险“双轨”制引起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关注和协议,要求对当前养老体制进行改革、取消养老金“双轨制”的呼声持续高涨。在去年12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会上,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大势所趋。

  据国务院落实审议意见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审议,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根据该决定,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这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完善,标志着养老金“双轨制”正式终结,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费。

  目前,上海、浙江、广东、江苏、河南、山东等全国多个地方正在抓紧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从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自国务院印发决定后,河南省成立了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领导小组,抓紧制定改革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全力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工作。目前,河南省的改革实施方案已经以省政府名义报国家人社部和财政部批复备案。截至6月底,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参保人数138.1万人,基金征缴36.9亿元,基金支出42.1亿元,基金结余68.8亿元。

  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全面铺开和深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将回归原意,公平性逐渐增强。

  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调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制度建立之初确定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已经过低,每人每月仅55元。

  针对这一实际情况,2015年1月,国务院决定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调到每人每月70元,从2014年7月1日起补发。在此基础上,我国27个省级政府及新疆建设兵团、2552个县级政府在全国最低标准之上增加了基础养老金,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超过100元。

  据了解,这次上调15元,是我国首次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上调将惠及全国超过1.4亿城乡老年居民和数亿城乡家庭,受益面大,受益方式直接,有利于更好保障和改善低收入或无收入的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统筹考虑建立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问题。初步考虑是,遵循权利和义务对应的原则,在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尽管调整幅度不大,基础养老金最低保障水平也依然不高,但仍深受欢迎。采访中,云南省的一位人大代表告诉记者,对于农村老人来说,虽然每月的养老金不多,可是与以前相比,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在这些老人们看来,只有城市里的职工才会有养老金。“现在每个月能拿到养老金,他们很高兴,对这项制度很拥护,发自内心地认为国家政策好多了。”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还正在研究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激励机制,如增加补贴金额和基础养老金标准,积极引导居民选择更高标准缴费,倡导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让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得、老有所养。

  看病就医负担减轻

  当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主要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成,总覆盖人数超过13亿人,覆盖率达到95%以上。

  虽然医保覆盖面基本上实现全覆盖,但三项医保制度之间保障范围和报销比例还不尽合理,保障水平和质量有待提升,比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较城镇医保低,农民因大病致贫返贫现象较为严重。

  对此,全国各级财政近年来不断提高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补助标准,从2007年人均不低于40元逐步提高到2015年的380元,并相应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目前,城镇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使用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本刊记者在云南采访了解到,2013年1月1日起,昆明市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合二为一。目前,昆明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上完全相同。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分别由原来的新农合目录1413种、3800种扩大到现在的2446种、4160种,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范围分别比原新农合增加73%、9%。另外,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且实现刷卡就医及时结算,制度的公平性、可行性明显提高,覆盖人群不断扩大。

  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我国于2014年普遍开展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目前已覆盖7亿人口,将大病患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提高10至15个百分点。开展这项工作,是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将大大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进而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和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2015年,云南省全面推行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现了制度、人群的全覆盖和政策的基本统一,所需资金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预算安排。个人不用缴纳大病保险费,只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就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年度起付线为1万至1.5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达到22种,尿毒症和重性精神病患者救治报销比例提高到90%。2015年上半年,云南省有35511名参合农民享受到重大疾病补偿,同比增长32.81%,补偿资金2.53亿元;20811名参合农民得到大病保险理赔或大病二次补偿,进一步补偿医疗费用6434.21万元。

  河南省鹤壁市一位人大代表向记者表示,以前,大家最怕的就是家里有人患上大病、重病。尤其是对普通家庭而言,若是家里有人患上大病,他们就会选择放弃治疗而直接回家。如今有了大病保险,更多种类的重大疾病都能报销,对患有重大疾病的群众来说,若能报销几万元,这是一个很大的支持。“我们村里有一位群众得了尿毒症,医保报销了大部分费用,他自己每月仅承担几百元费用,看病负担轻了很多。”

  社会救助扩面

  让低收入人群生活有着落、有保障是政府的应尽之责。近年来,我国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健全,救助范围日益扩大,救助标准逐年提高,切实保障了越来越多的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家庭因成员患重大疾病、遭遇意外事件等种种原因陷入生活困境,由于不属于低保对象,无法及时获得救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部分出席会议的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代表建议,应扩大救助面,让真正困难的群体和低收入群体得到救助。

  对此,2015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明确了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建立完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帮助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等政策措施。目前,全国有19个省份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17个省份建立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2015年4月,国务院发文进一步明确,在做好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救助的基础上,积极向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延伸,突出做好对重病、重残儿童的救助。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指导地方细化落实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失能半失能老人、重度残疾人、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人群的救助力度,使更多的困难家庭基本生活能够得到制度化保障。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大力推进多层次、跨部门、信息共享的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建设。目前,全国有超过70%的县建立了核对机制,2015年将实现全覆盖。

  投入持续加码

  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要实现社会保障全面覆盖,需要巨大的、可持续性的财力支持。

  当前,随着我国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加上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养老、医疗等支出压力越来越大。由此,呼吁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投入的声音强烈,特别是中西部一些经济不发达、落后的地区,更希望中央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针对财政投入,国务院落实审议意见报告表示,近年来,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2022年,各级财政安排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分别为1.83万亿元和1.19万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3.2%和17.5%。202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规模达到230亿元,比上年增加46亿元,增长25%。

  国务院落实审议意见报告还指出,下一步,各级财政部门将继续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社会保障项目支出,支持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同时,有关部门将结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出台,研究将一定比例的国有资本划转社保金的实施办法,不断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更多地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