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一、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在性质上属于完成工作的合同。完成工作的合同是在传统民法的承揽合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大类合同,一般包括承揽合同、技术服务和技术开发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有几种
1、总承包合同
项目法人与承包商直接签订的关于某一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的协议。签订总承包合同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招标、投标、评标和谈判协商,最终由项目法人与承包商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总承包合同的当事人是总承包商和项目法人。项目中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只能在项目法人与总承包商之间发生。
2、分项承包合同
项目法人与各分项工程承包商分别签订的某一分项工程的协议。各个承包商分别对项目法人负责。整个工程可以约定由项目法人或其中一个主要承包商管理协调。分项承包合同的优点在于给项目法人充分的灵活性,获得最好的专业承包商以及缩短工期、节省由总承包商再分包的费用等。但若缺乏管理能力,就会带来严重困难和复杂问题。
3、分包合同
总承包商在与项目法人签订某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之后,总承包商将该工程项目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一单项工程分包给分包商完成而与其签订的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的当事人是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只能在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发生;项目法人与分承包商之间不直接发生合同法律关系。但是,分承包商要间接地承担总承包商对项目法人承担的相关工程项目的义务。
三、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况
小编提醒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1、不具有经营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企业或个人;
2、未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批准的投资计划;
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
4、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第三人;
5、建设工程总承包人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
6、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或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