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工程未结算诉讼时效是几年

  一、工程未结算诉讼时效是几年

  未结算工程诉讼时效是三年。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受损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工程款一直未结算诉讼时效中断吗

  工程款一直未结算的,不会造成诉讼时效中断,造成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三、工程结算的方式

  小编提醒您,中国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月结算。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

  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4、目标结算方式。

  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经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