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被执行人破产申请书
一、破产申请书
申请人(债务人):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董事长,电话:____________
申请目的:
申请宣告债务人________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____年月____日在____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万元,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________,经营范围为________。
自____年起,由于公司主要依靠举债进行外延式发展,发展规模过快,资金周转出现较大困难,而产品选型由与市场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库存积压严重,加之同类产品更新发展很快,市场竞争激烈,现公司库存产品即使大幅减价也很难销售,因此,申请人几年来一直亏损严重,自____年____月以来已经停止向债权人清偿并停止生产经营。根据目前状况,公司要恢复生产、扭亏为盈已无希望。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申请人资产为____万元,负债为____万元,资产负债率为%,已属资不抵债。根据公司章程第____条之规定,公司股东会于____年第____次会议作出决议,决定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公司职工代表大会____年第____次会议作出决定,同意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同时通过了《职工安置预案》。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7条第1款的规定,申请人特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申请人破产清算。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申请破产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第六章第四十三条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三、债权人破产申请书
申请人(债权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债务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申请XX公司破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加工承揽关系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认定被申请人欠申请人元及利息(自2011年月20日起计至实际清偿值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诉讼费元,被申请人没有按照法院判决执行,申请人申请法院对其强制执行,法院于年月日作出裁定:“经穷尽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的条件。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因此,申请人作为债权人依法向贵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