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强制报废未销户怎么办
一、车辆强制报废未销户怎么办
车辆已经报废的但没有办理注销手续的,可以补办注销手续,当事人可以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等材料办理注销手续。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第二十八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二、车辆已卖没过户怎么申请注销
车卖了没过户,那车就还是原车主的,是可以进行销户的,机动车注销是指已经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志、灭失或者交通事故已经不在我国境内使用、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机动车拥有人需要为机动车申请注销登记。
机动车注销所需要的提交的材料有: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号牌;
4、《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5、《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6、如果车辆是属于监销的校车、大型载客汽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三、车辆销户的条件
达到最高使用年限的或车辆因事故等原因需办理报废的车辆。
1、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的;
2、机动车灭失的;
3、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4、因质量问题退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