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有权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

  一、有权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

  有权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第九条规定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规定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二、国家立法权与地方立法权的区别

  一是立法的主体不同。国家立法权的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立法权的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二是效力不同。国家立法权效力高于有地方立法权。

  三是适用范围不同。国家立法权立的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地方立法权立的法只适用于本地方的范围内。

  三、立法权和决定权的区别是什么

  1、行使机关不同。在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立法权。而行使决定权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2、作用不同。立法权是用来修改一些法律的修订的,而决定权是用来决定一些重大事件的。决定权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四类职权之一,是最能表现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特征的一种职权,反映了人民代表大会权力的广泛性。小编提醒您,具有鲜明的法定性、人民性、权威性、强制性。同时,能起到补充人民代表大会其他三类职权、协助其他三类职权行使的作用。

  3、原则不同。立法权:从它的理性原则来看,只能属于人民的联合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