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罪的区别

  一、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罪的区别

  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罪的区别如下:

  1、传授犯罪方法罪是独立的罪名,具有独立的法定刑;教唆犯罪不是独立的罪名,也不具有独立的法定刑。

  2、两者侵犯的犯罪客体不同。传授犯罪方法罪有自己固定的客体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它不以其所传授的犯罪所侵害客体为转移;而教唆犯罪并无固定的客体,其实际侵犯的直接客体应依照教唆他人实施的犯罪而确定,也即取决于被教唆犯罪的性质。

  3、犯罪对象不同。传授犯罪方法罪中的对象并不要求必须是达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而教唆犯罪中的对象必须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两者行为内容不同。前者仅是向他人教授犯罪的方法,并不要求必须使他人产生实施具体犯罪的意图;而后者则是要通过教唆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

  5、犯罪主体上要求不同。传授犯罪方法罪的主体必须是已满16周岁的人;而教唆犯罪的主体则因其教唆他人实施的犯罪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

  6、两者的主观方面不相同。小编提醒您,传授犯罪方法罪在主观上只能是直接故意;而教唆犯罪在主观上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

  7、两者构成的罪数形态不同。

  8、两者在客观方面不同。

  9、两者的行为时间不同。

  10、两者外在表现形式不同。

  11、两者的犯罪既遂标准不同。

  12、两者定罪处罚不同。

  二、传授犯罪方法罪量刑标准

  传授犯罪方法罪量刑标准: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处无期徒刑。

  三、传授犯罪方法罪定案标准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定案标准是行为人出于犯罪意图,实施了以语言、文字、动作或者其他方式方法将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技能传授给他人的行为的,就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