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此可见,改签劳动合同的话是必须要跟劳动者协商的,如果用人单位无缘无故的要求改签劳动合同,并且改签以后的劳动合同也严重侵犯到了个人的合法权益,员工可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