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怎么样的呢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刑法裁量规定如下:

  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侵犯了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从事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