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法员工是否会被牵连
一、公司违法员工是否会被牵连
需要视情况而定。
《刑法》规定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如果离职员工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会被牵连,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公司被收购员工是否有补偿
公司被收购员工不一定有补偿,如果劳动者因此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可以要求收购合并后成立的新公司给予自己补偿;如果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则公司不需要补偿劳动者。
因为法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既然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公司也就不需要补偿劳动者。
如果公司被收购后新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按照自己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要求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为: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没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公司与员工只签劳务合同是否违法
签订劳务合同只有在满足个别条件下才能进行,并非所有的情况下都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公司对于以下人员应当签订劳务合同:
1、已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2、退休返聘人员;
3、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兼职人员;
4、企业内退人员等。
劳务合同中的劳务者所享受到的各种福利待遇,相比于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而言要低很多。
如果用人单位为了承担较少的责任、减少企业开支而在符合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是违法的。
司法实践中,构成劳动合同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劳动者从事劳动要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
2、劳动者从事劳动要受到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约束;
3、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
也就是说,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员工构成上述条件的即使与其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其实质仍然是劳动合同关系,适用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