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施工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建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致使他人的房屋遭受损害的,首先可以双方协商赔偿的数额及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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