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临时工的个税交纳规定是什么?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3、因此,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必须是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企业的临时人员分为具有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和非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企业支付给具有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的工资报酬,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有关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规定,准予计入工资、薪金总额在税前扣除;企业支付给非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的劳务报酬,只要劳务关系真实、合理,其支付的劳务报酬,可以依据合法有效的发票凭证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税务机关提醒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支付给非雇佣的临时工劳务报酬应向对方索取合法有效的发票作为凭证,否则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现实生活当中确实存在着临时工,也就意味着是属于短期的,但是对于这类型的劳动者也是需要进行保障的。这类型的劳动者,工资分配状况是依据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付出劳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