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如何走司法鉴定

  一、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如何走司法鉴定?

  交通事故中需要做司法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二、交通事故做司法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也可);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住院病历(如:住院首页、入院记录和出院小结等);

  4、所有头颅CT、磁共振或X线片及检査报告单,并复印一套病历材料,以备鉴定机构留存。

  三、司法鉴定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标题: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和委托鉴定事项;

  (二)编号: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缩略名、年份、专业缩略语、文书性质缩略语及序号;

  (三)基本情况:写明委托人、委托鉴定事项、受理日期、鉴定材料、鉴定日期、鉴定地点、在场人员、被鉴定人等内容。

  鉴定材料应当客观写明委托人提供的与委托鉴定事项有关的检材和鉴定资料的简要情况,并注明鉴定材料的出处;

  (四)检案摘要:写明委托鉴定事项涉及案件的简要情况;

  (五)检验过程:写明鉴定的实施过程和科学依据,包括检材处理、鉴定程序、所用技术方法、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内容;

  (六)检验结果:写明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检验后得出的客观结果;

  (七)分析说明:写明根据鉴定材料和检验结果形成鉴定意见的分析、鉴别和判断的过程。引用的资料应当注明出处;

  (八)鉴定意见:应当明确、具体、规范,具有针对性和可适用性;

  (九)落款:由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写明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证号,同时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并注明文书制作日期等;

  (十)附注:对司法鉴定文书中需要解释的内容,可以在附注中作出说明。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伤情鉴定或者需要做精神疾病鉴定的,都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鉴定的。而且,做司法鉴定的费用也基本上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的。交通事故中做司法鉴定的时候,当事人需要配合鉴定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