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职务侵占数额较大是多少

  一、职务侵占数额较大是多少

  刑法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指的是涉案金额达到六万元,而数额巨大的起征点为十万元。刑法职务侵占罪根据犯罪数额来确定定罪量刑的标准。在职务类犯罪中根据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分别确定五年以上、五年一下有期徒刑。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标准在不同的区域内定罪量刑的额度不同。

  二、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区别是什么

  (一)盗窃罪是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即特殊主体。

  (二)盗窃不是利用职务便利,职务侵占罪必须是利用经手、管理财物的职务上的便利而不是工作上的便利。

  (三)盗窃罪非法占有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公私财物,而职务侵占罪侵占的对象只限于本单位的财物并且是本人经手、管理的财物。

  三、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1、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而后者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

  4、本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后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5、本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后者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四、如何理解利用职务之便

  1、首先,行为人必须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但这里的“管理”、“经营”、“经手”并不是指普通意义上的经手,应是指对单位财物的支配与控制。或者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上所具有的自我决定或者处置单位财物的权力、职权,而不是利用工作机会。

  2、其次,必须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按照通说,包括将基于职务管理的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侵占),以及利用职务之便的窃取、骗取等行为。其中的“非法占为己有”,不限于行为人所有,还包括使第三者所有。

  3、最后,必须非法占有了数额较大的单位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