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手续有哪些

  (一)、申报资料

  1、向当地安检站申报。需申报资料有安全三类人员和十三项。(人员是需经过当地建筑安全部门培训过的考核通过的人员,由建设厅统一发证。十三项是提供企业基础资料的册子)(安全三类人是企业负责人A证,企业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三类人员三年延期一次,延期之前要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合格后会发继续教育证)

  2、考核通过后,上报各地市安检站,通过审查的会上报建设厅。当地建设厅会组织专家继续审查,通过的可以打证,没有通过的需要尽快整改继续上报。

  3、安全许可证每三年要进行延期。不延期的作废。

  (二)、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1、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规定的特别行业一定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则不可以从事经营活动。办理安全许可证比较简单,只要带着相关的证件到办理机关单位就可以,如果资料不对或者是不齐全的情况下,办理人员会当场进行告知,资料正确的情况下会进行受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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