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的证明:

  (1)双方婚前有何个人财产,如有,提供有关财产的品名、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及价值,购买时间、财产的存放地点等。

  (2)共同财产需提供的证据同个人财产。

  (3)双方有无共同购置的私有房产,如有,提供房屋座落的地点、门牌号、间数、朝向、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现在的使用状况、房屋的价值。

  (4)有无共同存款、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如有,需提供存款的账号、户名、金额存入储蓄所名称及地址,是定期还是活期的有关情况,存单现由谁持有。

  (5)现金情况:人民币、港币、外币,提供具体的数额,由谁掌握等证据。

  (6)提供合伙入股、个人经营等财务状况的证据。

  (7)债权:债权的数额等义务人的情况。

  (8)债务:提供有关证据。

  (9)双方经济收入状况(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夫妻离婚时必然要牵扯到分割财产的问题,要认定财产哪些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婚内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属于婚内夫妻共同财产的遵循均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分配,分割财产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