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院的审判阶段规定是什么?

  检察院认为案件符合起诉条件,要把案件移交法院审判。法院在这个阶段的职责就是从事实、定性、证据来判断检察院起诉指控的案件是否成立,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判决。期限要求: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些特殊案件经过批准,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一般案件在两个半月能够审结。

  具体的特殊情况:

  1、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审判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认为可能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应当同意该申请,并宣布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在三个半月的审限内审结案件。

  2、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是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九个半月的期限内审结案件。

  3、如果被告人和检察院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十日内提出上诉和抗诉,二审法院的审理期限要求与一审相同。

  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之所以会做出规定,是因为毕竟羁押措施是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所以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依然是需要进行保护的。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的期限是两个月。

  在当代的社会,我们国家对于女性是非常的关注的,比如说在采取一些刑事措施的时候,考虑到女性怀孕,所以有些情况之下是予以限制的。犯罪嫌疑人流产可以羁押,但是需要格外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