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单位与劳动者自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解决。

  二、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争议,或者不想调解解决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的三大原则是什么

  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的三大原则:

  1、着重调解,及时处理。

  2、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基础上调解。

  3、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在当前劳动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不能过于抠条文,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双方又能接受,即可达成协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