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未交房的房子物业费如何处理

  一、未交房的房子物业费如何处理

  未交房的房子,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因此,未交房的房子,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二、业主欠物业费如何处理

  业主欠物业费的,物业公司可以要求业委会督促业主交纳,或者采用其他合理合法的方法催促业主交费;如果业主还拒接交的,物业公司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交纳。

  注意物业公司催促业主交物业费时不能通过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进行。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