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涉诉资产拍卖的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社会经济市场上存在着不同类型的企业,其中不乏存在着没有经验管理能力,却设立了公司的情形,此种情形下设立的企业极易由于经验不善导致资不抵债,此时,债权人一般会通过请求当地人民法院启动涉诉资产拍卖程序,从而保护自己的权益。

  涉诉资产交易业务操作流程(试行)

  一、受理转让申请

  (一)法院(以下简称“转让方”)自行或委托经纪会员向贵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涉诉资产转让申请书》或《涉诉资产转让进场交易函》;

  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报告;

  4、转让标的权属证明文件;

  5、转让方内部决策文件;

  6、转让标的涉及共有或转让标的上设置其他权利的,相关权利人的意思表示;

  7、涉诉资产转让方案(包含起始价、增价幅度、保证金交纳金额、付款方式等);

  8、交易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涉诉资产转让项目为破产清算项目的,还应提交破产宣告裁定及成立清算组的决定书。

  转让标的为房地产的,权属证明文件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其他权属证明文件等。

  转让标的为机动车的,权属证明文件包括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购置附加费(税)证、保险单、车船使用税完税凭证等。

  (二)转让方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转让方委托经纪会员代理交易的,受托经纪会员对所代理的转让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审核意见,并将材料提交交易中心(市场管理科)。

  (三)交易中心对产权转让申请进行登记,资料齐全的,向转让方发出《国有资产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资料不齐全的,将所缺资料告知转让方。

  二、信息披露

  (一)交易中心依据相关规定和转让方的申请,将涉诉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在交易中心网站或规定的公开发行的的经济金融类报刊进行发布,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

  公告期限不少于20日。

  (二)涉诉资产公开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包括:

  1、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2、标的资产经评估核准或备案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3、公告期限;

  4、转让起始价、付款方式和期限要求;

  5、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或担保事项、租赁协议、法律诉讼事项;

  6、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他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7、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8、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三、登记受让申请

  (一)凡对涉诉资产转让项目有受让意向者,应在信息公告期内自行或委托经纪会员向交易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法人申请的:

  (1)《涉诉资产受让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

  (3)《承诺函》;

  (4)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5)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交易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自然人申请的:

  (1)《涉诉资产受让申请书》;

  (2)《承诺函》;

  (3)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4)交易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其他组织申请的:

  (1)《涉诉资产受让申请书》;

  (2)组织决议;

  (3)《承诺函》;

  (4)该组织合法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5)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6)授权委托书、该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交易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委托经纪会员向交易中心提交的,受托经纪会员对意向受让方的受让申请进行核实,出具审核意见并提交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科窗口)。

  (三)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进行登记和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申请及材料进行齐全性审查,并在信息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意向受让方的登记情况及审查意见书面告知转让方,转让方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资格审核确认意见。中心对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出具《涉诉资产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将审核意见告知意向受让方。

  (四)意向受让方向交易中心第三方托管帐户交交纳受让保证金。

  四、成交签约

  (一)信息公告期满后,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其报价不低于挂牌起始价的,则该意向受让方为本标的受让方,直接与转让方签订《涉诉资产交易合同》。

  (二)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约定的产权交易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活动。

  1、选择电子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的,按照《瓮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价细则》执行。

  2、选择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瓮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拍卖细则》执行。

  (三)选择动态报价转让方式的,按照《瓮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动态报价细则》执行。

  五、交易结算

  (一)涉诉资产交易资金统一通过交易中心第三方托管账户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二)受让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价款交付到交易中心第三方托管账户。

  (三)受让方应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用。

  六、出具交易凭证

  (一)受让方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全额和交易服务费用后,交易中心向交易双方出具《涉诉资产交易凭证》。

  (二)交易双方凭《涉诉资产交易合同》和《涉诉资产交易凭证》等相关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拍卖是法院才有的权利,且法院在拍卖具体的不定产前需要进行资产评估,拍卖所得价款首先需要支付资产评估所话费用,其次才会按照一定的顺序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