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为何破产费用有优先性?

  在现在的经济大环境之下,机遇和挑战是并存的,一个公司要想在现在经济环境下成立是非常简单的,站稳脚跟是比较难的,所以对于公司来讲,破产的风险非常大。一旦破产,对于整个公司债权和其他费用的清偿应当遵守什么样的顺序呢?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破产清偿顺序:

  1、当一个公司破产了之后会对公司整个的财产进行清算,然后对公司的债权或者是其它必要支出的费用来进行偿还,具体的清偿原则和顺序是有以下四个方面,首先是对于清偿财产的费用进行偿还,第二是对于劳动债权,也就是工作人员的工资,第三是特别债权,第四是普通债权。

  2、在这四个需要偿还的债权当中,最优先的就是破产的清算费用了。那么为什么将这个费用具有优先性放在第一位呢?小编给大家解释一下。

  二、为何破产费用优先:

  1、在我国有一部法律叫做企业破产法,里面明确规定了破产之后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执行清算的费用,诉讼费用,管理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等等,这些都是属于破产费用的范围之内。由于这些费用是成本性的支出,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这部分支出的话,整个企业的破产是不能够完成的,所以这是所有其他债权的基础,所以它是放在最优先地位的。

  2、从具体的操作层面上来讲,如果企业宣告破产或者是由其他人诉讼的话,企业会找专门的清算人员对于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那么清算人员并不是免费使用的,也要付出一定的酬劳,包括请律师进行诉讼的费用,这些都是属于成本性的费用,在普通债权和其他优先债权之前,应当先把这一部分的费用进行清偿。结束了之后,如果还有其他的财产的话,就要对其他的债权来进行赔偿。

  3、在破产的费用结算完毕了之后就是要对公司员工的工资来进行发放,由于在我国的劳动关系当中是非常注意保护劳动者权利的,所以就算企业破产了之后也是不可以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必须对员工的工资进行按时的发放,否则就是属于劳动合同当中的违约行为,是要付出额外的补偿的。

  4、在这之后,可以对于一些特殊合同的特殊债权优先进行清偿。对于民众或者是普通债权人的普通债权是最后清偿的,例如银行倒闭之后,普通民众在银行的存款应该是最后才可以得到清偿的,不过在这个时候,银行可能会没有费用来进行清偿了,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就不需要对于剩下的费用负责任了。

  以上就是关于如果企业破产了之后为什么破产的费用具有优先性,必须在所有其他费用结算之前就把破产的费用结算掉,最主要的原因他是一个成本性的费用,如果他不结算掉的话,其他任何的破产清算手续都没有办法进行,那个企业也就没有办法破产,也就是说是没有办法达到目的的,这是优先性最主要的原因。